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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兴市中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之检验LIS论证报名公告(二次)

为强化医院管理质量,提升医院管理内涵,优化群众就医体验,保障三级中医院创建,我院拟对全院信息化按照“整体规划、分步实施”的原则,通过2-3年的建设,分三期完成“电子病历五级”、“互联互通四甲”的评级目标,最终建成智慧医院、互联网医院,同时完成泰兴市中医院医共体内以及泰兴市3个医共体之间的互联互通。为有效地促进公平竞争,我院将召开全院信息化建设第一期项目之检验LIS论证会,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。

一、总体技术要求

1、参与商所报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,提供相应的产品著作权证书复印件;

2、参与商必须具备独立研发和实施能力,不接受代理商报名;

3、参与商应对下文所述“项目第一期分段建设内容”中的项目分项一至五独立报名参与;

4、参与商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,在省内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;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实施团队应当具备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的经验;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(高级)资质,参与商为其缴纳至少1年的社保,且无在建项目;

5、参与商应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针对性的建设方案,提供建设方案和详细实施计划;

6、参与商所报产品必须满足互联互通四甲、电子病历五级、智慧医院、互联网医院评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,同时须协助院方完成各项评级取证工作,各项上传数据须通过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上传质量考核;

7、参与商所报产品必须全功能开放,并对其他系统完全开放接口,报价均包含所有接口费用(包括联机费等)以及验收后五年内的所有接口费用;

8、参与商须出具承诺函,承诺在项目建设期及验收合格后五年内凡涉及国家、省、市各级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需要以及医院内部、医共体建设等所涉及的接口、功能改造等均应免费授权并实施到位;

9、案例要求均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(盖章、原件备查)。

二、总体资质要求

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并满足采购论证文件要求的生产供应商。

报名时参与企业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(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):

1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及税务登记证、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等;

2、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(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);

3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;

4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提供的资格和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的书面声明,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无本企业失信记录;

5、能独立完成系统安装、调试和维护等工作,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

6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
7、提供案例单位联系人及电话;

8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
三、全院信息化分段建设之检验LIS项目及内容要求详见后附件(1)

四、参与论证会报名截止时间 2020514日下午5:00

论证会召开时间:电话通知(未报名,不可以参与论证会)

论证会地点:泰兴市中医院医技楼三楼会议室。

五、公告发布媒体:

1、泰兴市政府网(http://www.taixing.gov.cn/),

2、泰兴市中医院网(http://www.txszyy.com/)。

六、论证单位联系方式:

报名联系:张先生    0523-87651086    13512552442

业务技术咨询:陈老师  0523-87779039    13645269100

 

泰兴市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

202058

全院信息化分段建设之检验LIS项目及内容要求

 

中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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